法律知识

六旬老汉肢解邻居背回家焚烧 称并非故意杀人只是酒后失手

2015-12-10 18: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检方认为,李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大年三十除夕夜,65岁的老人李某来到邻居张某家,索要因张某的狗咬人产生的300元赔偿款,但被张某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李某恼羞成怒,持VCD影碟机砸死张某,并将张某尸体肢解、背回自己家中焚烧,将骨灰抛撒至国道路边。昨天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一中院受审。

  昨天上午10点45分,两名法警将李某带入法庭。65岁的李某中等个头,身材微胖,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眼镜。被害人张某的女儿张女士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原告人也出席了庭审,她身穿黑色套装,表情严肃。

  据检方指控,2015年除夕,李某在昌平区某村被害人张某家中,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冲突,李某持VCD影碟机击打张某的头部致其死亡。随后,李某将张某尸体肢解并运至其在该村购买的院落焚烧,将骨灰抛弃于国道路边。张某的姐姐发现张某失踪后报警。2015年3月,警方将李某抓获归案。检方认为,李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检方的指控,李某表示认罪,但他辩称自己是酒后失手,并非故意杀人。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392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