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点摊主因收摊问题与行政执法队员发生争吵,并将两名协管员打伤。近日,秦淮区法院以故意伤人罪判处该摊主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5月,李军在城南的一个路口经营自己的早点摊。因未按规定时间收摊,李军与秦淮区行政执法局队员产生争执。随后,李军突然手持一根铁棍,将协管员徐某左耳砸伤。李军并没有就此罢手,又用板凳将另外一名协管员张某打伤,造成张某棘突骨折。经鉴定,张某的损伤构成轻伤。当天,李军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