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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挪车问题生口角男子打伤残摩司机

2015-06-06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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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挪车问题发生口角,男子刘某将残摩司机的手掌掰致骨折。

  媒体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

  据被害人金某称,他的腿有残疾。2013年7月30日,他开三轮残疾车在丰台区拉活,刘某开着轿车,让他把车挪开给自己停。他挪到西侧路边,当时有一车开走,刘某想停那,又让他挪车。为此,双方争吵后撕扯在一起。刘某用一只手掰他的手,另一手打他头部,他用拐杖还击,后被人劝开。他报警后,刘某开车逃走。

  法院查明,刘某用手将金某左手掌骨掰致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二级。2013年8月2日,刘某被警方查获。

  法院认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辩解无证据支持,不予采纳。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赔偿金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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