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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2012-12-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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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这一行为本身有时则常常是为意为之,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过失犯罪性质。

2010年7月11日凌晨1点左右,湘潭伢子周鹏在湖南衡山世昌文武学校(下简称“世昌武校”)离奇死亡,这离他被送到学校接受特训不到两个小时。  前一天晚上11点50分,周鹏的父母才将他交予校方,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多小时后就阴阳两隔了。11日凌晨5点,周鹏的父母接到学校的电话后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7月19日,一条“湘潭学生在衡山世昌文武学校离奇死亡真相!”的帖子出现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网友“zyw丶zzx”称周鹏是被教官和学生殴打致死的,网友还在帖子中揭露了一些衡山世昌武校特训班的“秘密”。  周鹏离奇死亡的事情也引起了衡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罗东海指示市委督查室会同衡山县委、县政府迅速调查事件真相。目前,世昌武校校长郑世昌等11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抓获到案,羁押在衡山县看守所。同时,世昌武校在7月24日已与周鹏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一个高中毕业生的离奇死亡  周鹏今年18岁,今年刚从湖南师大附中毕业,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人,成绩优秀但是有爱好上网的习惯。暑假期间,周鹏的父母在湖南一家电视台看到衡山世昌文武学校的特训班广告,为了更好地锻炼周鹏的体质和意志,改掉他沉迷网络的习惯,父母主动联系了世昌武校,准备将儿子送至该校接受强化训练和管教。  在得到校方“保证小孩人身安全”的承诺后,周鹏的父母交纳了近3万元特训费,替周鹏参加了“文武兼修特训营”,并签署了协议书。  7月10日23时,衡山世昌武校校长郑世昌带领1名副校长、2名教官、2名学员将周鹏从湘潭接到武校。让周鹏的父母想不到的是,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就和儿子阴阳两隔了。  11日凌晨5点,周鹏的父母接到周鹏死亡的消息。在医院,周鹏的父母亲看到儿子身上有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让周鹏的父母不能接受的是,学校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将儿子死亡的消息通知家长,而是直接送往殡仪馆,事发四个小时后才告知?  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高中毕业生突然死亡?  衡阳市委发来的调查函称,当日周鹏到校后,情绪不稳定,强烈要求回家并吵闹。“武校校长郑世昌及教官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后,周鹏仍思想不通,吵闹不停。”  在这种情况下,郑世昌让在场的3名教官喊来7名学生,在学校男生宿舍特训营1号教官宿舍对周鹏练“鳄鱼功”,大约练功20分钟,至7月11日1时许,周鹏渐渐丧失反抗能力,并出现不适症状。在场教官向郑世昌报告并当即对周鹏采取了急救措施后,迅速送往衡山县人民医院急救。11日1时40分,医院向县110指挥中心报警,并证实周鹏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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