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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8-08-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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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那么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认定破坏性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时,重在认定破坏性采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2)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破坏性的开采方法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使用不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致使矿产资源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3)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破坏性采矿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破坏性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采富矿弃贫矿,采大矿弃小矿,采厚矿弃薄矿,采易采矿丢难采矿,会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浪费和破坏。我们都要保护祖国的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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