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苏彦华、汪茂成持伪造的“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证和身份证,以给离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为名,多次骗取他人现金近2万元。8月6日,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苏彦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汪茂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苏彦华,男,1970年生人,安徽省太和县蔡庙镇人。被告人汪茂成,又名武朋,1975年生人,安徽省太和县蔡庙镇中学教师。
3月28日至4月1日间,苏彦华化名“吴玉峰”,持伪造的“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证和济南的身份证,伙同汪茂成,以向被害人出示“吴玉峰”的工作证及身份证,说服被害人办理医疗保险、并向被害人收取钱款及填写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审计表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假借给离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为名进行诈骗。他们先后在曹县桃源集镇、常乐集乡、庄寨镇、韩集镇等地招摇撞骗作案20起,骗取被害人现金近2万元。其中,苏彦华全部参与作案,汪茂成参与作案6次,参与骗取现金65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苏处搜出赃款4000元,已退还被害人。审理期间,二被告人家中退出赃款1.59万余元。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社会公共秩序,构成招摇撞骗罪。审理中,二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被告人汪茂成系从犯,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