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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是什么

2022-05-0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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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招摇撞骗罪是以假冒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来实施诈骗的行为,对国家机关造成损害。招摇撞骗罪是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构成犯罪,但是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

招摇撞骗罪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是什么

  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特点。如果行为人只有一次这种行为的,原则上不宜以犯罪论处。上述两种要素必同时具备并存在有机的联系,才符合招摇撞骗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出于虚荣心仅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但并未借此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既有冒充国工作人员的行为,又有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未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手段的,即两行为之间不存在有机联系的,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其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招摇撞骗罪的法律咨询

  网友问:我一个朋友是业务员,未婚,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庭条件比较差。认识了个漂亮女孩,对人家说了个假名字,吹嘘自己在政府上班是公务员,父母都是教师,自己存款多少多少,家里有多套房子等等,连自己名字都说的是假的。他用假名字假身份欺骗这个女孩的感情,冒充和她“谈对象”,多次和她发生性关系。他只是为了和女孩上床,没有骗这个女孩的财物,倒是他自己经常请女孩吃饭。 他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呢?谢谢专家解答!

  律师答:就目前你所讲的情况来看,不构成犯罪。虽然违背道德但是尚无触犯法律。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析关于招摇撞骗罪是什么的问题 ,首先在招摇撞骗罪的认定中是谋取非法利益,同时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从而造成的结果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微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在一般主体上是符合法定的额刑法年龄的主体是需要承担起刑事责任的,若是还有面对招摇撞骗罪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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