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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3名老师围殴学生,教师殴打学生触犯哪些法律

2020-10-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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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山西朔州网友爆料称,朔州神头职业中学三名教师在操场上围殴一名学生。我国法律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那么,山西3名老师围殴学生,教师殴打学生触犯哪些法律?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山西3名老师围殴学生,教师殴打学生触犯哪些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

山西3名老师围殴学生,教师殴打学生触犯哪些法律

  二、教师体罚学生怎么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体罚基本概念

  1、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於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山西3名老师围殴学生,教师殴打学生触犯哪些法律的相关内容,综上,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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