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1、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4、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