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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

2018-08-0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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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赌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针对于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的问题,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

  1. 从犯罪场所的职能稳定性和时间连续性来看

  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吸引赌博人员的功能更加稳定,持续时间也较长。从字义上分析,赌场是指专供赌博的场所,因此,某一场所只要在特定时段专门用于赌博即可认定为赌场。但在实践中,很多开设赌场行为人为逃避打击而采取移动赌场的形式不断变动赌场的地点,地点确定后临时通知,但这种位置上的变化并不影响赌场对赌博人员的吸引,即场所聚众的功能。此行为依然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不能因场所不固定而认定为赌博罪。如果特定行为人为了赌博方便,今天在甲家赌,明天在乙家赌,这种提供赌博场所的行为则不宜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2. 从组织的严密性来看

  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需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开设赌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开性,但参赌人员与行为人之间可能完全不认识。而聚众赌博往往规模较小,没有明确的分工,聚众行为人除组织人员外,与其他参赌人员没有区别,也一同参赌。

  3. 从对赌博行为的控制力来看

  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处于中心地位,对赌场的经营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的行为人确定,赌具由其提供,并且营利方式也是固定的。聚众赌博具有临时聚合性,聚众行为人与参赌人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赌博方式和规则是共同商定的。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是行为人为赌博提供场所和赌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该行为的认定应综合行为人对场所的控制力、组织的严密性以及赌博的规模等因素来考虑,不能仅仅因赌场地点的变换而认定为聚众赌博行为。

  二、怎样认定赌博罪?

  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

  2、构成赌博罪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之一: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

  值得注意的是,“聚众赌博”有特定的含义,并非所有的“聚众”赌博都属于此类。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聚众赌博”的情形主要有: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此外,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司法解释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赌博罪。这无疑是对于近年来新兴的网络赌博的一个严重打击,也是立法跟上时代发展的体现。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最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在哪里的内容。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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