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收取犯罪嫌疑人家属钱财故意向检察机关提供伪证的邓某及其妻子段某均被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以伪证罪作出有罪判决。
2005年10月间,在河南省义马市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致使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案发后,义马市公安局经过长达数月的缜密侦查,终于将肇事司机张某抓获归案,作为案件的证人邓某及其妻子也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证实张某有罪的证言。由于张某拒绝认罪,其家属便产生了买通证人翻证的念头。随后,张某的岳父安某便找到邓某希望邓某救救张某,邓某在收取安某1万元现金和被关押一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的许诺后,伙同其妻子段某通过张某的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原有证言系公安干警刑讯所作,其及妻子根本不知道张某交通肇事的事情的证言。后经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侦查,邓某及其妻子实施伪证的犯罪事实大白天下。同时,张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义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