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市场价2元—5元一包的廉价香烟换上“玉溪”、“云烟”等高档香烟的过滤嘴;或者将价格较便宜的出口烟重新包装成翻包烟……2012年底以来,刘某等7人凭借以上办法在成都金牛区天回镇、新都区龙桥镇两窝点生产了大量假烟。2013年5月,窝点被警方查获,现场缴获大量“玉溪”“中华”假烟,总计价值12万余元。
近日,7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金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牛区法院经过审理,对7人分别判处10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造假:换个过滤嘴 廉价烟变高档烟
2009年,31岁的安岳男子刘某在帮表弟做假烟生意期间认识了26岁的安徽男子武海,之后两人一起合伙做了阵服装生意。2013年2月,刘某邀请武海一起做假烟。随后,两人陆续找来刘某、王某等5个工人,开始在成都金牛区天回镇一出租房和新都区龙桥镇一出租房生产假烟。
在生产假烟时,天回镇的工人首先将廉价的“天下秀”卷烟拆开,然后把“天下秀”散烟支过滤嘴切除,然后使用机器将“玉溪”、“云烟”等品牌过滤嘴接在散烟支上,这样“玉溪”、“云烟”等品牌的假烟散烟支就做好了。然后由刘某或武海把散烟支运到龙桥生产窝点,由工人取20支同一品牌的散烟支,用锡箔纸包裹好,再将包好的烟装入“玉溪”、“云烟”等品牌的包装盒里面,最后用塑料纸进行包装,用电熨斗对塑料纸进行加热使其能够粘连,这样一盒假烟就生产好了。生产出10盒卷烟后,再用“玉溪”、“云烟”等品牌的大盒皮将这些卷烟装成一条,在外包装上包裹上塑料纸并用电用电熨斗对塑料纸进行加热使其能够粘连,这样一条假烟就生产好了。有时,该团伙也会使用较便宜的出口卷烟来生产假烟。
刘某说,生产的假烟以“玉溪”、“云烟”、“中华”三个品牌为主,几个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每月300元,每生产一件(50包)假烟每人可以得到40元—60元。
落网:涉嫌假冒注册商标 7人被判刑
2013年5月27日,警方将刘某等7人抓获,并在制假窝点查获 “云烟”散烟支20000支、“玉溪”散烟支40000支、云烟(软珍品)3条、中华(硬)100条、玉溪(硬)50条、玉溪(软)50条,以及生产假烟的机器及材料。经鉴定,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其中散烟支价值57,500元、成品卷烟共价值67,190元、生产假烟机器及材料价值人民币69,280元。刘某承认,生产的卷烟并没有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
同年7月4日,刘某等7人被依法执行逮捕。金牛区检察院认为,刘某、武海等7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近日,金牛区法院经过审理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刘某等7人被判处10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