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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

2021-05-0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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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假冒案件是指冒充他人的商业名称或者商标,这种行为在法律性质上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使用权,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并判处罚金,那么假冒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

  二、具体的假冒行为

  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5、“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6、“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三、假冒商标注册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本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可能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在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己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假冒的相关介绍,主要介绍了假冒案件的的立案标准,假冒商品获利五万元以上的可以构成犯罪,假冒商品未销售的,如果货值达到十五万元的可以立案,解答了假冒案件的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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