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22万获刑7年一案,主要内容如下:
案情介绍
从多家银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达22万余元,41岁的北京男子谷xx因银行报案被捕。因被认定犯有信用卡诈骗罪,谷xx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并被责令退赔22万余元透支欠款。
自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间,谷xx大量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至2008年12月,谷xx在自知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办理银行信用卡并进行透支,至案发前恶意透支共计22.6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无法归还。
谷xx庭后曾对记者表示,如果说自己有罪,那么银行就是“帮凶”。有几次他没想办信用卡,是银行的人主动找上门,又是赠品又是奖励的,他才又多申领了几张。
判决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谷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谷xx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宣判后,谷xx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