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偷彩票并兑奖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18 20:10
导读: 彩票是否具有财物性质,能否成为盗窃罪侵犯对象是认定关键魏复宏案情:2008年12月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赵某到某彩票店盗窃中国福利彩票刮刮奖彩票60余本,票面数额2万余元。赵某将盗得的彩票全部刮开,随后到多个彩票点进行兑奖,案发时兑得奖金1000余元,尚有3000余元

彩票是否具有财物性质,能否成为盗窃罪侵犯对象是认定关键

魏复宏

案情:2008年12月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赵某到某彩票店盗窃“中国福利彩票”刮刮奖彩票60余本,票面数额2万余元。赵某将盗得的彩票全部刮开,随后到多个彩票点进行兑奖,案发时兑得奖金1000余元,尚有3000余元没有兑奖,被公安机关扣押。

分歧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规定,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由此可知,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均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彩票作为一种有价凭证,是否具有有价证券性,是彩票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的关键。第—种意见认为,彩票是一种特殊有价证券,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彩票并不具备有价证券的基本性质,只是有价凭证,彩票作为一种新的财产种类,我国法律对此尚无相关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种意见。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属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盗窃彩票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数额应当以彩票的本身价值和中奖的数额相加。

首先,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将彩票定义为“印有号码、图形或者文字供人们填写、选择、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凭证”。民政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将福利彩票界定为“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凭证”。财政部《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将彩票定义为,“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而特许专门机构垄断发行,供人们自愿选择和购买,并按照事前公布的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有价凭证”。为此,彩票是一种有价凭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其次,彩票有射幸合同关系和期待权的性质。射幸合同是指一方向对方支付对价,另一方则取得在合同成立时不能确定、也不必然发生的或然利益的合同。彩票作为彩民与发行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属射幸合同范畴。彩民支付一定金额后,仅获得可能中奖的机会而已。此外,彩票是拥有期待权的有价凭证。彩票持有人仅是期待权人,至于其能否取得凭证记载的或然性的债权或者所有权,要取决于持有人意志之外的事件和特定规则。

再次,彩票具备有价证券性的法律特征。有价证券法律特征主要有三方面:(1)有价证券是财产权利的表现。“有价证券”是具有财产价值、表示财产权利的证券。记载并代表一定的财产权利,是有价证券的本质所在。(2)有价证券是权利与证券的结合。有价证券中存在两种权利:一是持券人对构成证券的纸质载体的所有权,即证券所有权;二是证券所表现的权利,即证券权利。(3)有价证券是持有人取得、转移和行使权利的载体。有价证券权利的发生、移转和行使以证券的存在为前提。而彩票作为有价凭证,具有有价证券性。1.彩票是财产权利的表现。彩票表示的权利虽然是期待权,但仍围绕中奖的财产利益而展开,因而具有财产权利的特性。2.彩票是权利与凭证的结合。彩票表示的权利是期待权。是彩票持有人的彩票所有权与中奖期待权合而为一。3.彩票是持有人取得、转移和行使权利的载体。就彩票而言,彩民欲主张中奖权利,必须出示自己所持彩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彩票是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可以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根据《解释》规定,彩票作为不记名的有价证券,应当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奖金一并计算。本案中,赵某盗窃的数额为2.4万余元,由于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作者单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812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偷彩票并兑奖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辩护问题
偷彩票并兑奖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