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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北京是怎样

2021-04-10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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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资金罪就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位便利将自己的公司的资金挪用给自己使用或者是借款给他人使用。挪用资金达到一定金额的就会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那么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北京是怎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北京是怎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北京是怎样

  二、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定罪处罚,即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对于积极退赃,自首立功,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行为对损害结果所弥补的程度,退赃的数额及主动程度,被告人的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基准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北京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就已经构成了挪用资金罪了,就需要按照挪用金额的大小来进行量刑了。不过每个地区也有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为准。若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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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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