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贪污1亿公款被处死刑一案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04-09 16:01
导读: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案情介绍】虽然只是一名...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案情介绍】

  虽然只是一名金融机构的普通业务员,宋xx的手中却掌管着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宋xx正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贷款用途,私刻国家机关部门印章和负责人名章,伪造金融票证等手段,贪污和挪用公款一亿余元,给国家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贪污犯、挪用公款犯宋xx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了解,今年48岁的宋xx,出生于湖南,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86年10月到中国xx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国xx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任业务员,系国家工作人员,宋xx在公司主要负责信托存、贷款和委托存、贷款的业务。

  1992年至1997年间,宋xx先后开设并控制了京华实业总公司、京裕商行、富文泉公司、玉麒麟商贸中心、中科公司等五家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xx银行等银行开立的多个账号。宋xx向公司隐瞒这些账号由自己控制并使用的事实,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贷款用途的手段,自己经办向上述单位的贷款并将贷款直接打入这些账号里,或者是予以侵吞,或者是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者炒股,经营牟利。

  国家某部条财司曾经存入xx公司人民币1.4亿元,并在该公司开立了存款账户。此后,这1.4亿元存款主要由宋xx负责存贷款业务。宋xx利用经手此笔存款业务的职务便利,对本单位领导谎称条财司要取款,骗取领导同意后,利用其掌握的两张空白“委托付款凭证”,于1997年2月、4月从xx公司财务领取共计人民币2800万元的转账支票三张,后其私刻了条财司的财务章、人名章,并将该支票私自以条财司的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分五次将2800万元骗出,全部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富文泉公司在北京证券公司小西天营业部开立的股票账户内。同年5月,条财司索要1.4亿元本金余款时,宋xx从股票账户内提取500万元付给条财司,用该款偿还剩余本金。宋xx将余款用于申购原始股股票,后将原始股股票抛售后,将该款及营利款转入自己掌控的富文泉公司等单位的账户,用于非法拆借、归还富文泉公司等单位的贷款及个人欠款等。

  1998年4月,条财司向xx公司调取2800万元的存款利息时,xx公司发现其委托存款账户上原先的2800万被他人取走,宋xx有重大嫌疑。同年5月,xx公司作出让宋xx下岗的决定,并要求宋与公司对账,宋xx感到大势不妙,便毁掉自己经手的原始单据后仓惶携款出逃。宋xx先后使用多个假身份,分别在长沙、广州等地开立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1999年6月16日,宋xx正躲在广州的住所守着电脑炒股票,被广东省公安机关抓获。宋xx终于在潜逃1年多后落网。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宋xx共计作案20起,其中贪污一起,贪污公款2300万元,挪用公款19起,挪用公款8259.6万余元,被挪用的款项于案发前归还7510万元,尚有749.6万元未归还。宋xx贪污、挪用公款总共超过1个亿。

  2003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宋xx死刑。2004年8月1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宋xx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法理风险提示及防范】

  挪用公款罪规定在贪污贿赂罪一章中,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一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行使公权力。一方面应严格要求自己,按照规章程序办事,绝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利;另一方面,也应对国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范围和程序进行限制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经手的财物应及时入账,也应尽快实施官员个人财产的申报制度。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788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贪污1亿公款被处死刑一案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刑事辩护问题
贪污1亿公款被处死刑一案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贪污1亿公款被处死刑一案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7.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