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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里

2018-09-1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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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如果二人以上事先同谋,事中有人没去实行犯罪,也按共犯处罚。那么,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共同犯罪和共犯的区别在哪里

  在我国刑法总则中只出现了“共同犯罪”的字眼,并没有出现“共犯”的字眼,那“共犯”与“共同犯罪”之间是否存在区别呢?

  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上,“共犯”分为广义的共犯和狭义的共犯。其中广义的共犯包括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狭义的共犯仅仅指教唆犯和帮助犯。因此共犯主要指称实行共同犯罪的人,而共同犯罪主要指称行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关于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划分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分工为标准的,而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划分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兼顾分工的标准。

  因此不存在区分正犯与狭义的共犯的基础。在我国刑法中的共犯当指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广义的共犯。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一)认识因素

  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意志因素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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