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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的证据材料要附几份

2021-05-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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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一般情况下,刑事起诉书要附带证据材料。那么,刑事起诉书的证据材料要附几份?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起诉书的证据材料要附几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起诉书的证据材料要附几份

  二、刑事起诉书的结构

  (1)标题。写诉状的名称,应标明“刑事起诉状”。

  (2)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请求事项。主要写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因请求事项相当于案由,所以写时包括对被告人犯罪的罪名,应写得具体、明确、简短、符合法律规定。

  (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刑事诉状的主体部分,亦可谓之诉状正文,要充分地、详细地摆事实、讲道理,把关键性情况和有力的根据说明白。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情节和结果等。要列举出能够证实被告人犯罪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以及所交验的具体证物等,同时写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理由部分,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和罪名加以分析认定。

  (5)结尾。写明刑事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并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6)附项。应分别写明本诉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三、法院立案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向法院申请立案只要提供起诉状、初步证据,符合立案要求便可,法院立案庭将首先在情势上审查立案申请是不是符合标准,对具有明确被告、诉求清楚、根据充分的,法院会立即予以受理,直接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1、证据无需在立案时全部提交;

  2、只要在举证期限内,都可以补充提交证据;

  3、立案后应当跟踪案件,及时提交补充证据;

  4、若确切来不及提交,可申请延期举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起诉书的证据材料要附几份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并没有说明证据材料要附几份。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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