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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大女学生实名举报副院长性骚扰,性骚扰如何处罚

2021-07-1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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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学生遭到老师的性骚扰,应当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整理好一并送到学校,或者教育局,或者公安局等,性骚扰与性侵害有何区别。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安徽农大女学生实名举报副院长性骚扰,性骚扰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

  一、安徽农大女学生实名举报副院长性骚扰

  7月13日,安徽农业大学一名在校女大学生的实名举报信引起网络关注。

  7月14日上午,记者从安徽农业大学了解到,该校“已成立调查工作组,启动调查。

  “我是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2018级动物科学专业学生,实名举报安农大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高军对本人进行性骚扰以及检举其在生活作风、工作作风、违反党的纪律、投机取消侵犯国家利益方面的问题。”据了解,这封“举报信”是该校一名大三在校生在网络发出,随同发布的还有多张高军和其本人的聊天截图。

  14日,安徽农业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告,全文如下:

  2021年7月13日晚,安徽农业大学相关部门发现微博里有实名举报动物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高军涉嫌骚扰女学生等问题的材料。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工作组,启动调查。安徽农业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学生遭性骚扰,性骚扰如何认定犯罪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这也是上述法规的一个缺陷,它仅仅规定了对妇女的保护,范围不够大。

  三、性骚扰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安徽农大女学生实名举报副院长性骚扰,性骚扰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比如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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