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北京检察院批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

2012-12-18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批准逮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贾栋。据检方介绍,今年38岁的犯罪嫌疑人杨艺,系北京人,捕前无业。杨艺与黄某(在逃)是初中同学,经黄某介绍参与赌球。2004年1月杨艺贷款购得朝阳区某商品房并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批准逮捕两名利用网络赌球的犯罪嫌疑人杨艺、贾栋。

据检方介绍,今年38岁的犯罪嫌疑人杨艺,系北京人,捕前无业。杨艺与黄某(在逃)是初中同学,经黄某介绍参与赌球。

2004年1月杨艺贷款购得朝阳区某商品房并入住。后黄某也住了进来,并在该地利用互联网设庄赌球。杨艺首先从黄某处要得一个10万额度的下注号和密码,随后开始用自己的电脑上网赌球。杨艺为了方便黄某在赌球网站进行网络管理和下注,还为黄某购买了1台无线“路由器”。由于杨艺没有收入来源,2004年4月至12月间,黄某替杨艺支付了房屋贷款和车贷款,每月1.35万元。黄某为杨艺还贷款总额约10万余元。

今年40岁的犯罪嫌疑人贾栋,系北京人,捕前无业。贾栋是黄某的姐夫。2003年11月,黄某以每月2000元的工资为报酬,雇贾栋帮助处理设庄赌球的赌资结算业务。黄某指使贾栋在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各办理了1张信用卡,用于与赌客之间的赌资结算。贾栋根据黄某的指令与赌客进行赌资的支付与催收款的结算,共结算赌资约1200万元,从黄某那里领取工资3万余元。2005年1月9日黄某指使贾栋对当日进入其设庄赌球网页的赌客进行管理并操作下注。贾栋到亲戚家,通过亲戚家中的电脑上网,对进入黄某设庄赌球网页的赌客进行管理并操作下注。据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以涉嫌赌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艺、贾栋。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100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