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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状况的实证分析

2012-12-1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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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者:王志强[摘要]就总体情况看,现阶段的未成年人面临学习、心理压力和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压力,对这些压力的生成,既要承认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同时更不能忽视包括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一些方面的影响。因此,对未成年人这个可塑性强、发展空间大的群体的保

  作者:王志强

  [摘要] 就总体情况看,现阶段的未成年人面临学习、心理压力和一定意义上的社会压力,对这些压力的生成,既要承认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同时更不能忽视包括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中的一些方面的影响。因此,对未成年人这个可塑性强、发展空间大的群体的保护,不仅要强调全社会的配合和各个方面的有效衔接,还要结合社会的发展状况树立发展的观点。

  [关键词] 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状况;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中图分类号] C913.5[文献标识码] A

  为较全面把握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本文试以对天津市部分学校未成年学生、教师、家长的抽样调查①为基础,对当前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状况进行分析。

  一、未成年人的业余生活

  (一)从总体情况看,未成年人在业余时间以扩大知识视野为内容的自学文化和课外知识为居多,其次是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

  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业余时间“自己读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的为38%,所占比重为第一位,其次是“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为12.6%,所占比重为第二位,所占比重居于第三位的是“和朋友一起玩”,为8.3%(见表1)。

  (二)从不同群体未成年人的情况看,一是“男好动、女好静”和“男好交往、女好独处”在未成年人业余生活方面的差别较明显,二是小学生倾向于功课型,初中、高中学生倾向于娱乐消遣型,而中专学生则属于消遣娱乐和社交型。

  1.在性别角度,据对未成年学生的调查,在男性中,业余生活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自己看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 的所占比重最大,为33.7%;其次是“从事体育活动”,比重占11.2%;比重为第三位的是“和朋友一起玩”,占10.6%,。对于女性而言,在业余生活中除了“自己看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所占比重最大外,“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的也比较多,比重为15.5%,居于第二位,而比重居于第三位的是“为了考出好成绩而只复习学校的功课”,为7.1%(见表2)。通过比较还可发现,在“自己看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及“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方面,女性未成年人所占的比重分别高于男性7.5和6.8个百分点,而在“从事体育活动”方面,男性比重则高于女性9.3个百分点(见表2)。因而可以认为,在男性和女性两个未成年人群体中,男性倾向于以“动”和交往为特征的体育运动和游戏,而女性则倾向于以“静”和独处为特征的自我娱乐和学习。[page]

  2.从不同的学历阶段着眼,一方面,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业余生活为“自己看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的在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学生中的比重都为第一位,除此以外,在小学学生中,比重为第二位的是“为考出好成绩只复习学校功课”,占8.8%,在初中和高中学生中比重为第二位的是“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分别为10.9%和21.4%,在中专学生中比重为第二位的是“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为16.3%,而所占比重与其接近的是“和朋友一起玩”,为15.7%(见表3)。另一方面,即使在业余生活为“自己看书、看报学习文化和课外知识”这一层面上,从小学、初中、高中到中专学生中,其各自所占比重依次减少,而属于“看电视、光盘或听收音机”以及“和朋友一起玩”的在初中到中专这一阶段学生中的比重相对增加(见表3)。基于上述调查结论,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表明,小学生的业余生活比较单一,而初中、高中和中专学生则相对丰富,并显示出对独立空间的自主追求。

  (三)基本结论

  当前的未成年人对学习知识的认同程度是比较高的,这既反映了未成年学生在业余生活中的角色归属意识,同时也有家长和学校等外在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未成年人偏重文化学习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未成年人在业余学习生活中的内容、方式方法的引导,减少过多的学习压力,将文化知识学习与兴趣培养、体育锻炼、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二是对于不同的未成年人应注重业余生活的不同调剂。

  二、未成年人的行为经历

  (一)在未成年人的自我认识方面,对文化学习的不专一最为突出,同时,来自家庭、学校的人际沟通障碍也是在未成年人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认为在未成年人中经常出现“想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的占10.6%,认为偶尔有该情况的占56.6%,这两种结果与在相同条件下的其他调查事项相比所占比重是最高的。另据调查结果,在未成年学生中偶尔有“厌学逃学”经历的占39.2%,经常性“厌学逃学”的占4.3%,这两种结果与在相同条件下的其他调查事项相比所占比重也是较高的(见表4)。上述资料说明,学习不专一、厌学在未成年学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此外,调查结果还表明,曾经常和偶尔被家长打骂、被老师挖苦、和同学关系不好的在未成年人中所占比重也较高(见表4),其中以经常和偶尔被家长打骂的相对明显,二者合计比重为42.9%。[page]

  (二)在家长对未成年人行为经历的认识方面,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障碍问题最明显

  据对未成年人家长的调查表明,认为孩子曾经常和偶尔“不与家长沟通学习生活情况”的所占比重都是最高的,分别为12.4%和33.8%。另外,认为自己的孩子曾有过“谈论成人话题”的在经常性和偶尔性的调查结论中所占比重相对于其他相同条件下的调查事项而言也是较高的(见表5)。

  (三)在教师对未成年人行为经历的认识方面,学生中存在的因上网影响学习、厌恶学习和打架骂街的现象较为突出

  据对教师的调查,认为在学生中没有“打架骂街”、“厌恶学习”情形的所占比重是最低的,均为9.8%,其次是认为没有“因上网影响学习”这种情况的,为 11.4%。若从另一角度看,认为在学生中经常性存在“因上网影响学习”的所占比重最高,为38.5%(见表6)。调查数据可以说明,在教师的观点中,对学习的抵触、打架骂街在未成年人中是比较突出的现象。

  (四)基本结论

  1.调查结论表明,无论是在学生、家长还是教师的角度,游离于学习的这种状态在未成年学生的行为经历中都是指向最明显的。如果忽略家长和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多关注这一因素,那么,学生的厌学问题应该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注意。

  2.据对未成年人的“你是否注重发表个人意见”的调查,持注重态度的占88%,认为不注重的占4.2%,认为无所谓的占7.8%。这说明未成年人的独立意识是比较高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未成年人在成长中的一个客观现实,然而,这一问题的存在也会导致一些消极现象,典型的就是未成年人与家长、教师、同龄人之间的人际沟通障碍。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研究表明,“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是不和谐的,那么人们会处于一种防御、拒绝和相互冲突的准备状态 ”[1]。所以,作为家长和教师这些与未成年人接触频率较高的成年人,应主动培养与未成年人的情感基础,而不是过分显示居高临下的对未成年人的压制和约束,至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则应主张相互支持,而不是片面地增强对自我的认同。

  3.不容否认,当前社会中影视传媒在主流文化传播方面的失误、成人文化的过度普及和成人的行为暗示是在未成年人中滋生打架、骂街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将减少、避免校园暴力,建设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作为对当前学校教育的考核标准,如何将做文明学生纳入对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也是一个需要深化的课题。 三、未成年人的人际交往与沟通[page]

  (一)在总体方面,最好的朋友或同学是未成年人最认可的交往沟通群体

  在对未成年人的调查中,认为最喜欢和“最好的朋友或同学”交流的所占比重最高,为66.8%,其次则是喜欢与家长沟通的,所占比重为13.2%,喜欢一个人自己思考的所占比重居于第三位,为11.6%。相对来讲,未成年学生在人际沟通方面对老师的认可程度是最低的

  (二)对于小学生而言,家长是另一个主要沟通对象,而初中、高中和中专学生更喜欢一个人独立思考

  如果从不同学历阶段的学生角度考察可以发现,这些学生在沟通群体的选择性方面也有所区别。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一方面,除了“最好的朋友或同学”被作为各个学历阶段的未成年人的最佳交流对象外,在小学生中,喜欢与家长交流的所占比重为第二位,在初中、高中、中专学生中,喜欢一个人自己独立思考的所占比重均居于第二位,喜欢与家长交流的只占第三位,而且,对于高中和中专学生而言,喜欢“自己独立思考”的所占比重与喜欢和家长沟通的所占的比重之间的差多于初中学生(见表7),这说明在与家长沟通和自己一个人思考之间,高中、中专学生与初中学生相比更倾向于后者。另一方面,在网络中交流在未成年人中是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调查结果中,除了小学生以外,初中、高中和中专学生在网络中交流的所占比重要高于以老师为交流对象的学生所占的比重,这种现象以中专学生最突出(见表7)。

  (三)基本结论

  沟通与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形成社会关系的重要形式,也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一种需求。而且,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必要的沟通和交流是智力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未成年人对交流对象的选择看,有三个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一是对他人信任度的大小 ;二是由血缘带来的自然情感;三是对自我信息暴露的认识程度。多数未成年人喜欢与最好的朋友或同学交流,表明了未成年人喜欢心理支持和生活的共通性,与家长沟通则是基于自然情感而产生的沟通方式,喜欢在网络中交流,则与未成年人对隐私的认可程度和对人际直接交往的不信任有关。对此,根据未成年人对交流对象的选择特点,至少有四个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对未成年人的交友观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在未成年人辨别能力低的情况下出现不良后果;二是作为家长,既要保持与孩子之间的自然情感交流,也要不断增强孩子对自身的信任程度;三是突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地位,将课本化教育转变为人格感召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四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尤其是大年龄、高学历阶段的孩子,尽量避免对网络虚幻沟通的依赖,防止出现游离于现实社会的逃避心理。[page]

  四、未成年人的睡眠与体育锻炼

  (一)睡眠不足是未成年人中较普遍的一个问题,而高中学生则最明显

  据对未成年学生的调查,认为有经常性睡眠不足的占13.7%,偶尔睡眠不足的占49.1%,从来没有感觉睡眠不好的只占37.2%,即在大部分未成年学生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睡眠不足现象,其中,高中和初中学生是睡眠不足的两个主要群体。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的平均睡眠时间都低于平均数的7.95小时,而高中学生则最明显。

  (二)喜欢体育锻炼的在学生中占半数以上,但高中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同感较低

  从对未成年人的调查结果分析,54.5%的未成年学生喜欢体育锻炼,不喜欢的只为5.8%,对体育锻炼持无所谓的态度的占39.7%。即,喜欢体育锻炼的仍在未成年人中占据主流。但是,根据调查结果,不同学历阶段的未成年人在对体育锻炼的态度方面也有区别。在不喜欢体育锻炼和对体育锻炼持一般态度的学生中,高中学生最多,占 43.3%和35.6%,其次是初中学生,占30%和31%,而在不喜欢体育锻炼的学生中,小学生所占比重最少,为14.8%,在喜欢体育锻炼的学生中,小学生的比重最高,占39%。

  (三)基本结论

  当前,未成年人的体质下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2005年北京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表明[2],北京学生肺活量、速度、力量等体能素质持续下降,中学生血压偏高的比例超过一半,高中生超过了60%,学生肥胖率比5年前增长了50%,学生视力低下检出率为52%,其中初三生接近70%。体质下降是多种因素导致的,然而,我们必须要看到过重的学习压力、家长对孩子成材的期望、学校的应试教育和对学生管理的片面认识在其中所起的消极作用。体质健康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20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因此,无论是家长、学校还是未成年人本人,必须要调整学习、业余生活与睡眠、体育锻炼的关系,充分认识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具体讲,一方面,家长必须要保证未成年人的睡眠时间,不能对未成年人的业余时间听之任之,或者人为加大学习压力,另一方面,学校则要建立午间睡眠制度,集中管理学生的睡眠时间,而且应保证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和场地、设施,尤其在高中阶段,应将体育锻炼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五、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

  (一)在未成年人的自我感受方面,大部分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

  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表明,18.6%的人经常有心理压力,62.4%的人偶尔有心理压力,只有19%的人认为没有心理压力。对于不同学历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讲,在承认有心理压力的学生中,如果按照各自所占比重从大到小排列依次是:高中、初中、小学,在不承认有心理压力的学生中,如果按照比重从大到小排列,依次是小学、初中、高中(见图1)。从中可以看出,高中学生的心理压力最大,其次是初中学生。再者,不同学校的老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的认同程度也不同。在认为学生心理问题非常突出方面,初中老师的比重最高,其次是高中老师,在认为学生的心理问题比较突出方面,高中老师所占比重最高,其次是初中老师(见图 1),显然这与对学生的调查结论基本一致,即中学阶段的学生最容易形成心理压力。[page]

  (二)对于心理压力及心理问题的形成因素,集中显示在家长的期望、学校紧张的功课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

  1.从未成年人总体考察,据调查资料表明,认为心理压力来自家长希望考试成绩好的所占比重居于第一位,为31.7%,认为属于学校的功课太紧张的居于第二位,为25.1%,居于第三位的是怕自己将来被社会淘汰的,比重为13.1%(见表8)。

  2.从不同学历阶段的未成年人角度看,在心理压力的来源方面,由小学到中专显示出一个规律,即,以家庭为起点由内向外转移,即在小学和初中,心理压力以来自家长的为主,高中则是以来自学校的为主,中专则是以来自社会的为主。据对未成年人的调查表明,家长期望考试成绩好是小学与初中学生的主要心理压力来源,其各自的比重在小学和初中学生中占第一位,分别为41.2%和35.6%,其次是学校的紧张功课,持此观点的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所占比重均为第二位,分别是15.9%和26.7%。在高中学生中,最主要的心理压力源于学校的紧张功课,所占比重为第一位,其次是家长的期望,比重为24.5%,居于第二位。在中专学生中,主要心理压力来源是社会环境太复杂,所占比重为第一位,其次是怕被社会淘汰和家长期望,比重分别为19.2%和19.3%(见表9)。

  (三)基本结论

  近年来,社会有关方面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11和第19条就分别规定了家庭、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方面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不仅存在,而且也不是在短期内能解决的。通过调查可以明显反映出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形成的两个规律,即:学习任务越重,心理压力越大,这充分表现在初中和高中学生中;融入社会的时间周期越短,心理问题越突出,这也反映在中专学生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强调树立一种观点——心理压力形成与消除心理压力的抗制关系,较全面分析不同未成年人心理压力的来源,从而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和疏导。值得指出的是,在当前,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性公益组织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的职能,完善相应的社会体系,而不能把所有工作片面地推给家庭和学校,否则,很难达到效果的专业化,同时也会增加学校与家庭的各种负担。

  [参考文献]

  [1] 章志光.社会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284.

  [2]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6-08/24/content_5000579.htm[EB/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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