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那么,只是帮别人转交毒品和枪支,并没有流入社会,是犯罪吗?如果犯罪了,是什么罪呢?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碑林区人民法院特意将今年的第八次“法院开放日”安排在了这天,希望市民通过观摩审判的整个过程,能更加地了解法律、懂得法律。4日上午,因为涉嫌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枪支,28岁的四川人刘某在碑林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刘某在碑林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案件:
刘某交代,今年5月份,他从四川老家来西安找朋友。5月6日中午,在和平门外的一家宾馆内,朋友给了他3包毒品、1支手枪以及4发子弹,让他把这些东西转交给另外两个朋友。随后,刘某将这些东西放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下午1时许,这两个所谓的朋友找到了刘某,要拿这些东西。就在此时,接到群众举报的民警赶到了刘某和另外两名男子所在的房间内,虽然刘某进行了反抗,但最终还是被民警制伏。经过检测,3包毒品为冰毒,总重70.84克。
在法庭上,经过法庭调查、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后,经过合议庭评议,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8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提问:
刘某只是帮别人转交毒品和枪支,并没有将毒品和枪支流入社会,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了8年多,是不是有些重了?
法官:
法律对每项违法活动都有具体的量刑规定,法律是严肃的,违犯了就必须接受处罚。“当然,在量刑过程中我们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表现以及实际情况,看是否有可以从轻处罚的依据。”法官说道。
小编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守法的良好公民,不要知法犯法,也不要自认为可以钻得了法律的空子,做违反法律的事。法律是严肃的,也是严谨的,违法犯罪的人必定被定罪判刑。
相关法律: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