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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既遂的标准

2021-09-2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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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抢劫罪一般可以认定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犯罪处罚是比较重的,这是对人身的威胁,因此打击需要更加注意。下边将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抢劫罪既遂的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抢劫罪既遂的标准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抢劫罪既遂的标准

  二、抢劫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四、抢劫罪处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抢劫罪既遂的标准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得出:此罪是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如果您对抢劫罪既遂的标准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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