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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1-04-18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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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的传销组织采取的惯用手段为潜在下线的诱惑方式,把人引诱到传销活动地,比如:传销的组织者利用“高薪招聘”“提供就业”等方式让人去到传销地,而且大部分为亲戚朋友介绍等来骗取他们的信任,那么有人就有疑问了,组织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举止构成传销罪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刑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刑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 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刑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二、传销组织惯用手段

  1、诱惑陷阱

  为将“潜在下线”引诱到传销活动地,传销组织者往往编造“高薪招聘”、“提供就业”、“投资做生意”等极具诱惑力的理由。

  2、套路杀熟

  为提高发展下线的成功率,传销人员往往将个人人际交往网络成员,即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作为首先考虑吸纳的对象。

  3、精神控制

  “二八定律”中要求对新来的受骗者,传销组织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口不提传销;宣扬“成功案例”,逐渐消除新来人员的防御心理,全面营造“传销致富”的氛围,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

  4、暴力控制

  此条与上条相辅相成,对新来的人员,传销组织者收掉其身上的手机、财物和身份证件,派人跟踪和监视,限制人身自由;还有是传销人员唆使被骗人员编造各种理由向家里要钱,以“绑架、不给钱就如何”的形式敲诈勒索。

  5、噱头传销

  “善心互助”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联网大数据”等等层出不穷的新名词,传销组织者为这些名目设计了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用以伪装传销活动的骗人实质;

  为掩盖其拉人头的实质,传销组织者、策划者还利用“股票分红”、“会员制”、“连锁经营”、“直销”等种种噱头,给传销活动披上一层掩饰的外衣;传销组织者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为传销穿上了一层支持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增强了传销欺骗性。

  6、网络传销

  目前网络传销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三是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即传销组织设立网站,参与者通过交纳入门费加入该网站,取得资格去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三、误入传销解救办法

  1.保管好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尽量不让它们落入对方手中。

  2.记住地址,伺机报警。观察附近有无标志性建筑记住路线,留意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

  3.利用上街和考察时机,突然挣脱求救,抓住任何逃生的可能性。

  4.装病。尽可能地折腾对方,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

  5.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趁人不备从窗户扔纸条求救。

  6.如果被看得很紧,想办法伪装,骗取对方信任,等他们放松警惕时,再伺机逃离。

  7.发短信给亲人或者好友等。短信信息切不可直白,可用一些暗语,比如,9595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刑法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在此找法网小编再次提醒,误入传销组织的时候要保管好手机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也可以装病来折腾对方,让他们同意外出就医,然后骗取她们的信任,等他们放松警惕,再逃离或者用纸条等方式求救,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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