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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时误把人当成动物打死,构成犯罪吗?

2015-07-1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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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上山打猎,发现隐秘处有动静以为是动物,开枪将其打死,结果发现打中的是人,这种情况构成犯罪吗?是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下面找法网为您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我父亲到山里打猎,发现草丛中有动静,以为是只兔子,开枪后走近一看打中的是个人,那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我父亲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根据你的陈述,你父亲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是看你父亲在射击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如果你父亲在射击之前应当预见到草丛中有人,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而实施了射击行为,则你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否则,这属于一起意外事故,你的父亲不构成犯罪。

  【知识拓展】

  意外事故的定义

  根据《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不是犯罪。”这就是刑法理论上的意外事件。

  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法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

  这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有的来自于自然界,有的来自于他人的行为或本人的生理障碍。

  例如:火车司机吴某和谢某驾驶一列旅客列车夜间在铁路上行驶,当行至一座大桥前时,突然发现大桥的桥面断裂沉陷了一段.便立刻紧急制动刹车.但由于巨大的惯性驱使,机动车和两节车厢仍然冲人桥下,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桥面断裂沉陷的原因是几分钟前这里发生了小朋,巨大的泥石流路桥面冲毁了,尚无人发现.因而引起了翻车事故。这一事故的发生.对火车司机吴某和谢某二人来说是意外事件,属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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