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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2021-08-1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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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随着新一轮轮的法律修正,将来也不会停止,那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但也是比较重要的知识,接下来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二、强奸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强奸罪是否成立

  强奸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

  一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2、强奸罪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男性是没法被强奸的;

  3、从情节上讲,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女性不是自愿的。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

  4、从细节上说,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上,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强奸一女性,将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将其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这时该男子就属于:强奸罪(未遂)。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刑法规定了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的法律规定是十分多的,所以在现代社会中要多多注意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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