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入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犯罪事实清晰,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讯;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假如自诉人提不出增补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归自诉,或者裁定驳归。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半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如轻伤,重婚,遗弃等),被害人无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诉或者裁定驳归起诉。
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刑事自诉案件留意什么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支属。
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
假如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为年迈,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身告诉,其法定代办署理人,近支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划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近支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实和被害人不能亲身告诉的原因的证实。
(2)当事人情况清晰,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3)诉讼哀求明确。
明确地提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详细的诉讼哀求和标的。
(4)具有能证实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5)由本院管辖。
被告人的犯罪地,栖身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
案由系上述自诉案件的类型。
实践中,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也是很重要的,根据划定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而要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
以上就是怎么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相关内容,刑事自诉一般由犯罪地人们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栖身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讯。如果大家就这方面需要律师协助解决问题的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大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