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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给狱警发薪服刑如同度假

2012-12-18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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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成都市原一副区长通过行贿得以坐牢时可出入酒楼宾馆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服刑,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

  成都市原一副区长通过行贿得以坐牢时可出入酒楼宾馆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服刑,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

  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

  为何马建国过着如此狱中生活?原因是他搞好了与监狱领导的关系,其中还向一位分监区长发“工资”。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7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行贿过程

  狱警购房犯人帮忙付尾款

  尽管还在服刑,马建国却还在打理自己的公司,一个大款。他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

  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诉中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安排人员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马建国,说他开车去了西藏一趟,有些汽车油票给处理一下。

  马建国将对方给的汽车油票丢在垃圾箱里,几天后,在监区图书馆里给了向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5000元现金。

  马建国交待,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但这钱到底给没给,给了多少他也不清楚。

  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安排驾驶员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2005年春节和8月,马建国给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派发“红包”,两次共4000元。

  ■换来“待遇”

  服刑期间出入酒楼宾馆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马建国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

  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去,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证实,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

  ■人物介绍

  9月7日,马建国被押到法庭受审,庭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为狱警提供的购房尾款算不算受贿。

  今年43岁的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因犯、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判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2005年11月24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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