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地补偿律师

北京
征地补偿
甄选排序
北京-吴中律师 咨询我
好评296 已帮助36062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证券投资、继承、征地拆迁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7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靳双权律师 咨询我
好评942 已帮助13417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解答快 经验丰富 态度好 从业19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今日已服务3人
北京-王大军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900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解答快 从业18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盈科师瑞律师团队律师 咨询我
好评174 已帮助3024
擅长:刑事案件、继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7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北京荣罡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我
好评138 已帮助1857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解答快 态度好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韩翔律师 咨询我
好评131 已帮助6618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公司企业
解答快 态度好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金进律师 咨询我
好评128 已帮助55
擅长: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征地拆迁、证券投资
态度好 从业23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刘大伟律师 咨询我
好评9 已帮助205
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行政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
经验丰富 从业15年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张玉文律师 咨询我
好评81 已帮助549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征地拆迁、行政纠纷、继承
解答快 态度好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北京-宋学斌律师 咨询我
好评38 已帮助15569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继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环境保护、行政纠纷、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解答快 态度好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点击加载更多律师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
北京律师咨询
北京律师问答
我的土地被占用了,我可以打什么电话抱怨
你好,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征地款有孩子份额吗
要根据安置补偿协议,看是否有儿子份额,如果有孩子份额父母不给的,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如下: (1)征地有破坏青苗以及树木的应该对其预计收入进行补偿; (2)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的收入; (3)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附着物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的原则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独生子女,不给双倍怎么办?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吧
一根电力杆占地补偿多少钱?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