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个没有孩子的阿姨!我把她养老了!遗嘱写好了!但是没有公证!去公证处。他们不给公证!请问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效吗?有人证明了那种意志!房子什么!公证处不公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公证
2020-11-28 20:3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希望能帮到您。
  • 写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 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条件,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有效的遗嘱要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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