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法律问答

我在个人钢结构工程公司工作,去年8月发生事故,从高处掉下左大腿,股骨颈骨折,现在二次手术结束,联系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说只和我公司的店主谈判,和我没有关系,我是受害者,为什么和我没有关系,公司的店主不应该赔偿我。保险公司该怎么谈判?

2021-08-04 18:0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
  • 参加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负有直接向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责任限额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同时也可以直接向被保险人直接理赔,但受害人的保险赔偿请求权优于被保险人的理赔请求权
  •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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