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判不离婚。之后又同居过几次。现在起诉我。是破裂的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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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属于法院判定理由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平等分割,若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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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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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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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