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的公证和遗嘱继承问题
您好!
1.如果你爷爷奶奶先于你父亲去世,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孩子,那你父亲去世的时候,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应该是你和你母亲,你们继承的是你父亲的遗产。你自愿放弃自己的部分,由你母亲独自继承,是没有问题的。
2.你母亲所立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你母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可以只留给你。但是如果遗嘱不是合法有效的,按照法定继承,他们是有资格来继承的。
3.所以,得知道你母亲写的遗嘱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遗嘱的形式合不合法。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