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案例,最终判决什么罪?不请律师自己辨会如何?
请教张律师: 先大概讲一下大致案情: 18日下午, 我一亲戚帮一朋友把所购的脏车(电动自行车)推走.在菜市被便衣刑警撞上. 抓捕过程中, 他从身上拿出刀子将一刑警的手臂刺伤. 后被捕. 昨天(19)已被送到郫县看守所. 并让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 罪名为: 涉嫌公开偷盗自行车,涉嫌妨碍公务罪.他以前曾进过看守所, 刑满释放不到三年期.
现请教如下:1. 首先他并未偷车, 在此案中,是否是他偷车对本案的审理是否重要?也就是说是不是有必要请律师辩护?2.如果按正常的司法程序,按他现的情况法律将会给他以什么样的处罚?3比如说如果要判刑的话, 一般会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