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逃避债务在购新房时户主写成女儿名 债权人怎样才能讨回欠款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如果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为公司(公司公章),担保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妻子(自然人签名),则你有权将借款人与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2、其女儿作为第三人,你无权查封其不动产,但可以要求被告继续提供担保(动产或不动产)。
3、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4、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承担责任的主体在确定履行期间内不履行义务的,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随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随时恢复执行程序。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