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名字写错了能改吗?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1月1日启用以来,对于规范出生的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依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的通知》(卫妇秘【2004】650号)第二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仅记录居民出生时本人基本信息及出生时其父母相关情况,其中部分信息如姓名、父母亲资料、国籍等均有可能发生变化,不必变更《出生医学证明》或更换新证。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对有关资料进行改动,不得更换新的《出生医学证明》。”规定,保健院无权更改你家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姓名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