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案件已经超过了10年是否能减轻罪刑还有他的妻子是否属于包庇罪如果不是如何能将人释放
1、关于追诉时效问题,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虽过10年也不会从轻处罚,但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的话,是可以从轻的。
2、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通过阅卷后才能知道情况怎样。实践中包庇罪的处罚不是很重。法定的处罚是这样: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我:1334959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