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货么?
手机发现了什么样的问题?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01年9月24日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第十一条规定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上述规定已表明“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 ,由此可以看出"七天"的解释是"从发票日期开始计算天数而不是从开具发票后计算168小时,关于这一点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个人认为应该作此理解!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