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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产权人是谁
2021-04-1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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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案例
回沪知青子女户口存在一定年份请问动迁安置房有没产权
如果是知青子女返户,那么拆迁时能够得到安置.
购置动迁安置公房产权时,须征得所有动迁安置人同意后方属有效。
1、使用权房的同住人,可以享有安置补偿,但不是具有唯一资格。 2、动迁实行按户补偿,以公房承租人做作为安置对象,利益由公房承租人、同住人共享。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现在电梯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所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安置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以转让交易。
使用权房动迁,承租人过世,请问谁应为动迁安置人员
您好,这是一个典型的动迁中发生承租人去世引发的一系列动迁利益分割纠纷。根据上海市的有关政策,对该类房屋,应当首先确定新的承租人,以便动迁组可以与具体的承租人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承租人的确定,原则上是由在本处有本市户籍的共同居住人(一般居住满一年,结婚出生的不在此限)继任,如果涉及多人的,应该由大家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由动迁组指定。所有共同就居住人与承租人共同享有动迁补偿利益,至于已经过世的人,根据你的陈述,说明他去世在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之后、公告之前,所以他享有征收补偿利益,这一部分,应当作为遗产继承。如果户内人口平均居住面积低于居住困难面积的,其他在户人口,也可以参与分割。动迁安置是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分割的更加复杂,如果涉及纠纷不能解决,建议聘请律师介入,以免对自己权利不明,行使权利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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