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休息产假,申请生育津贴中可以转社保到其他城市吗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需提供如下资料:(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表6)》(两份);(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4)已审批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表1)》或者《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表3)》;(5)生育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不再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作为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若休产假期间更换参保单位 另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新单位申报津贴的委托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