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注销,然后被裁员,公司与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你好,可以的。------首先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其次,关于公司的辞退问题,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辞退理由,如果公司无故,无理由,无正当理由或者刻意刁难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并在一个月之前通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进行起诉维权,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