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没有续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赔偿吗
法律对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容忍期限是一个月最长的忍容忍期限是一年。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后的连续11个月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强制性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一种情形是一种连续性的整体事件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在一年内不履行义务的惩罚无论是第2个月还是第12个月其惩罚的措施和程度是一样的因此应当看作是违法期间的整体事件不能分割为按月的单项事件。也就是说只有当整体事件结束后才是法律时效起始时间。只要劳动者在受到一年的侵害结束后在其后一年的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后一种情形则不然对用人单位超过一年后仍然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不但视为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签定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对于拒不改正的仍然要处以双倍工资的惩罚否则就不会做出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人认为视为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应当再做双倍工资的处罚其理解是错误的因为法律虽然做了“立即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但是就有个别特殊的用人单位的执迷不悟该怎么办?法律措施就是让其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