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离职和离养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工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构成工伤伤残,根据伤残程度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离职是解除合同,离养是合同继续履行,离开工作岗位,由单位每月支付相应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