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执行判决裁定可以转刑事吗?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情节严重的情形有: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据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你的情形可以构成该罪,你可以到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