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目前在一个公司正处于试用期阶段,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说是试用期满后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您好,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并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因此,您这边可以先行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