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资和股权转让事宜。请问减资和股权转让这两件前后可以一起做吗?有什么需要特别
你好,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