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离婚要如何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和双方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所负债务以及双方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所负债务。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讲,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此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欠的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债务为共同债务。(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析产所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5)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