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证明怎么开?要去哪里开?
申办条件:
上海市的镇行政区域内,使用外来人员的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办事流程: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在当月24日前(遇节假日提前至星期四)持以下材料到生产经营所在地街镇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由街镇中心审核信息后提交区外劳所审批备案,1-2个月内发放参保人员综合医保卡。
所需材料:
1、正确填写的《单位综合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
2、正确填写的《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正确填写并贴上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加盖公章)。
4、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