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写出“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的条款,现在合同到期,双方并没有明确提出终止合同,也没有续约,那么现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在这段时间如果合同一方作出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你好!
就你咨询的问题,本律师解答如下:
一、根据《合同法》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随着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因此,贵司与各经销商之间的经销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尽管贵司与各经销商之间仍存在合作事实,但这种合作因无经销合同,又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受原经销协议约束,因此,法律上只能认定双方之间只存在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只受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调整。
二、既然贵司与经销商之间受买卖合同调整,则贵司就无权根据原经销协议的规定,限制经销商销售竞争产品,更无权扣除保证金。而且,因为贵司与经销商合同到期终止后,贵司还应退还经销商的保证金。
三、根据以上分析和贵司所处境况,为保护贵司的权益起见,建议及早签订经销合同,或搜集双方合同到期后合作过程中的有关证据(如有可能),能够证明双方承认受原协议约束。
贵司如有意委托本律师解决此纠纷,请与本人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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